有关普通高等学校,各市(地)招生考试委员会:
经 2019 年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,从 2021 年起,我省体育类专业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,确保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安全、平稳、有序实施,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,结合我省实际,特制定《黑龙江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黑龙江省 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.docx
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
2021年2月26日
公开形式:主动公开。
抄送:省招生考试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