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4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为确保公平公正择优完成我校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及录取工作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我校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方案。
一、面试小组
考试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校长、党委书记
副组长:主管招生就业工作校领导
成 员:招生就业处、纪委办公室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、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。
二、考试对象与时间
考试对象:通过我校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。
考试时间:6月24上午9:00—16:00。
三、考试内容及形式
(一)考试方式:线下面试考试。
(二)考试内容
1.综合素质考试(50分,3分钟)
考试内容:思想品德、逻辑思维、语言表达、心理素质、实践活动等。
2. 专业素质考试(50分,3分钟)
考试内容:与拟申报专业相关的开放性问题。
3.每个考场选派一人为面试小组考官组长,为本组面试工作的第一负责人。
4.考试形式:考生分别从两类试题3个问题中随机抽取1个,现场作答,面试教师根据考生回答情况进行追问。
考试项目及分值表
序号 |
考试项目 |
考试内容 |
分值 |
1 |
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测试 |
通过学生展示自己的获奖、荣誉等,主要测试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,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、思想表现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诚实守信等方面。 |
10 |
2 |
逻辑思维能力 |
通过问题或提问,考查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。 |
15 |
3 |
语言表达能力 |
通过问题或提问,考察学生的倾听和语言表达能力。 |
15 |
4 |
心理素质 |
通过问题或提问,考查学生的事业心、责任感、纪律性等心理素质,以及专业素养、举止、表达和礼仪等。 |
10 |
5 |
专业知识 |
通过问题或提问,考察学生掌握专业认知情况。 |
50 |
合计 |
100 |
根据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的综合表现,评委进行百分制打分,计算其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。面试总成绩为100分,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。
四、专业面试标准(专业面试100分)
(一)所有问题回答基本正确,表达清晰,专业基础扎实,对报考专业有较好的了解(85-100分);
(二)大部分问题回答基本正确,仅个别问题回答不够全面或不够准确,表达清晰;专业基础较好,对报考专业有大致的了解(70-84分);
(三)半数以上问题回答基本正确,个别问题回答出现明显错误或没有作答,表达基本清楚;专业基础较好或一般,对报考专业有一定了解(60-69分);
(四)大部分问题回答不清或不正确,对所报考专业缺乏了解(60分以下)。
五、面试地点
候考室:黑河学院明德楼5楼多功能厅。
考 场:黑河学院明德楼515、517。
六、考生注意事项
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报名条件,对申报者进行了资格初审,通过人员方能参加考试。详见招生就业处于官网发布“黑河学院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”。
七、录取
录取结果通过黑河学院招生就业处官网进行公布,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。
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予录取:
(一)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;
(二)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试不合格者;
(三)面试成绩低于60分;
(四)体检结果不合格者(入学后统一体检);
(五)提供虚假材料者。
八、报到
(一)被我校录取为第二学士学位的新生,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,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,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。
(二)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,应提前向学校请假。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,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。
(三)新生入学后,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。复查不合格者,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,直至取消入学资格。
(四)为了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体检统一安排在报到入学时。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,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,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黑河学院招生就业处
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